01

淮北市

淮北市人民代表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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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)

决定任命:

赵先贺为淮北市商务局局长。

决定免去:

周天伟的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;(2023年3月31日,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,决定任命:周天伟为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厅长。)

吕 锋的淮北市商务局局长职务。

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)

任 命:

郑泽恩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;

朱晓瑜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、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

冯琳琳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
免 去:

郑泽恩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
高 丽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。

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)

任 命:

吴鸿雁为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;

朱振华为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
免 去:

陈永亮的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

魏毅标的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。

02

淮南市

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
一、任命:

李兆杰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
二、免去:

陶春雨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
刘瑞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
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免职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
免去:

杨玉云的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;

殷山根的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
03

铜陵市

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)

任命:

孙习军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。

免去:

汪婧的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
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)

免去:

梅耐冬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。

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决定

任命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)

任命:

余炜同志为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。

04

池州市

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免职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
免去:

李异芳的池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职务。

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
任命:

尹萱娟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;

裴忠伟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;

王群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
免去:

尹萱娟的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庭长、审判员职务。

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任职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
任命:

徐伟为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
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决定任命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)

决定任命:

鲁和礼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

05

黄山市

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8日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)

任命:

程春伟为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;

凌夏菊为黄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。

免去:

程春伟的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
黄 莺的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
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决定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8日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)

决定任命:

汪洪涛为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。

决定免去:

吉 刚的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;

冯家成的黄山市审计局局长职务。

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8日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)

任命:

洪黎明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
卢立新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。

免去:

占斗星的黄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
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8日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)

任命:

姚 侠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
余陶然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

郑卫东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

金 辉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
陈 虹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
免去:

刘衍宾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
宋浩之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立案第二庭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
严 明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
郑卫东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。

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任命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8日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)

任命:

占斗星为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;

汪少飞为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

黎 莉为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
06

滁州市全椒县

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决定

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6日全椒县第十七届

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)

决定任命:

周娅琼为全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

马殿勇为全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

吴俊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;

梁端军为县统计局局长。

决定免去:

刘田的全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;

穆翔的全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;

宋传发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;

王健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。

07

马鞍山市和县

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第十一次会议任免人员名单

(2023年4月27日和县第十八届

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
任 命:

高志刚为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
决定任命:

武军为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

决定免去:

邵红雨的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;

免 去:

聂龙生的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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